8月2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也就就是《通知》), 其决定自即日开始, 于全国范围内展开一项时长为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得到提高的专项行动, 并且在此基础上出台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也就是 (《工作方案》), 该方案用于监督检查相关事项。
此次《通知》明确指出, 这样的举动主要目标在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当下的竞争秩序予以规范化整顿, 同时要非常牢固地守住关于产品生产层面的一致性基准以及确保质量达到安全底线要求, 还需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领域方面以及公民生命财产相应方面的安全。

《通知》明确指出,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问题, 主要涵盖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的一致性方面, 可靠性方面, 耐久性方面,以及新技术测试验证方面, 一共是这4个方面。对此, 一致性主要涵盖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跟《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参数的一致性, 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的符合性等方面;整车企业针对零部件供应商所呈现的管理状况, 包含采购标准、进货检验、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等情形;整车企业具备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这当中有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状况。
另外, 可靠性主要是说整车产品的可靠性测试验证状况, 关键系统的可靠性测试验证状况, 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状况;说的是整车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不能确保产品可靠性, 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不能确保产品可靠性。耐久性主要是讲整车企业的新车设计使用寿命状况, 整车企业的研发周期状况;讲的是整车企业在车身材料选用方面的要求情形, 整车企业在防腐工艺方面的要求情形, 整车企业在结构防护等方面的要求情形, 整车产品缺陷的情况, 产品锈蚀的情况, 悬架断裂等问题的情况。新技术测试验证主要指, 新产品创新设计对于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等风险评估是否充分, 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新材料、新结构是否存在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情况。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 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 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是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件、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通知》提出来了, 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是, 通过做这些事, 像组织企业自查自纠, 加强审查评估,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行业自律, 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 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防, 全面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以及质量安全水平。具体涵盖这六个方面, 分别是组织企业自查自纠, 加强审查评估,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行业自律, 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其二, 于健全政策标准体系这一方面表明, 需开展对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引领汽车产业进步的汽车质量提升标准体系的研究, 加速推进创新设计、可靠耐久、环境适用性、定型试验规程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还要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激励企业去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以及对外披露机制等。
《工作方案》表明, 这次监督检查的对象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 这其中涵盖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6种, 且还有那些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中,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 其主要的检查内容有, 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保障能力, 企业的设计开发以及生产能力, 企业生产一致性的保证能力, 产品生产一致性的状况;而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主要检查内容是, 产品准入方面的相关检验检测情况, 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方面的相关检验检测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