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进行《温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征求反馈, 该方案旨在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这种体系具备清洁低碳、安全可靠以及高效节能等特性为主要目标, 秉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同等关注, 陆上与海上光伏发展同等重视, 源网协同与保障消纳同等关切, 创新技术与示范应用同等看重的原则, 对我市光伏发电资源潜力予以深度挖掘, 推动建筑屋顶光伏实现应装尽装以及集中式电站开展规模化建设, 着重提升光伏开发的规模化程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以及运行的智能化水准, 确保截至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超过240万千瓦, 从而为全市整体的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给予有力的支撑。
(一)推进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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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海上光伏的试点以及规模化推广之行动, 将焦点聚集于海上风电场区、电厂确权温排水区那些已然完成开发的海域, 以科学的方式来开展海上光伏项目资源评估以及场址规划的工作, 借助建设条件较为优良的场址率先推行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后续的项目依据资源条件、电网接入消纳能力等诸多因素, 合理地确定开发的时序以及建设的规模, 直至2028年时, 全市海上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48万千瓦之上还有超出。
(二)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
1.推行“光伏与工业”共同融合发展, 新建的工业厂房能够利用建筑屋顶来安装光伏的比例应当要达到百分之百, 存量的工业厂房能够利用建筑屋顶来安装光伏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鼓励工业园区之内的屋顶分布式光伏进行建设或者是展开光伏绿电直连, 以此助力低(零)碳园区的建设, 到二零二八年, 全市“光伏加工业”新增装机超过五十五万千瓦。
[id_460859840]到2028年,全市“光伏+建筑”新增装机15万千瓦以上。
[id_457340810]2028年时, 全市范围内, “光伏 + 农业(农村)”这一项目, 其新增的装机容量, 得在15万千瓦以上才行。
[id_130985251]到2028年,全市“光伏+交通”新增装机10万千瓦以上。
5.促使“光伏 + 公共机构”朝着融合发展的方向推进, 于公共建筑物屋顶如党政机关、学校与医院, 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处, 还有其诸如停车棚等附属场地进行分布式光伏应用的推广, 以满足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运行所需, 致使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得以提高, 推动像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当中可被利用的屋顶安装面积所占比例达成 60%以上。直至 2028 年, 全城“光伏 + 公共机构”新增装机超过 10 万千瓦。
(三)拓展开发模式与综合利用
1.激励光伏去开展绿电直连, 予以支持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跟用户展开专线供电, 对于一般工商业光伏以及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借助集中汇流形式朝着用户专线供电, 激起集中式光伏项目同周边负荷企业进行绿电直连, 依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地确定光伏装机规模, 扶持光伏开展绿电直连来助力零碳园区建设。(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id_49804694]赞成进行统一的、针对整村的光伏策划、设计、建造、并网以及运维工作, 从而塑造低(零)碳乡村的典范;完善收益划分机制, 使资金运用管理得以规范, 借由专业化的运营以及收益的回馈, 达成共同兴建、共同享用、共同富裕。
3.推动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开展, 龙湾区全面统筹辖区里各类可利用的屋顶资源去进行开发, 制定整县推进试点建设的方案, 依照试点建设要求梳理从而形成项目清单, 打通开发流程的堵点。泰顺县参照省级试点标准来去推进整县的光伏建设。按时总结提炼试点建设当中的好经验和好模式, 形成能够复制、可以推广的整县光伏开发的温州路径, 带动全市整县光伏规模化地高质量开发。
4.积极促使光伏设备进行更新以及让组件实现综合利用, 大力支持存量光伏电站展开技术改造以及设备更新工作致使对于一些诸如拥有较长运行年限以及转换效率体现为偏低情况的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像组件替换、逆变器实现升级另外像支架使其加固这类形成系统性架构模样得以改造以此提升发电效能以及安全运行水平, 全力支持那些符合相应条件的关联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去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涉及国债的资金, 稳步推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进程促使提升光伏组件具备易于拆解以及易于利用的水平并实现提升组件零部件之中再生材料的具体使用比例得以更好境地。
(四)保障高效消纳与源网协同
[id_159361647]对储能发展规模展开科学评估, 激励储能跟光伏协同发展, 促使光伏达成高效消纳。
(五)加强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id_468709244]推动适配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逆变器、光储一体化控制器等核心装备高效运用, 提高智能光伏系统高效知觉、精确诊断、智能运维、自适应调控能力, 增强光伏发电电网友好性。鼓舞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光伏电站与组件综合利用企业架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促使光伏组件绿色设计、精细化拆解、组分高效提取等一体化布局与全产业链协同进步。

(六)规范项目建设与质量监管
实施集中式光伏项目年度计划管理, 相应地, 针对这一管理,会由电网企业执行对列入计划项目的并网保障, 其中有个前提, 即光伏项目参建单位要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 并且其产品质量要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同时, 电网企业需明确并网在服务以及技术方面各自的标准程序过程呢, 得及时受理并网申请, 还要认真做好并网验收工作, 要是质量不符合规范、设备达不到标注指标是不应并网这样的情况, 电网企业就不对其予以并网发电。
现发布一则公告, 该公告是关于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 所征求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名为《温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年)(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所做出的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这一决策之中的部署, 为了加快我市地域之内新型能源体系来开展建设的进程, 从而使之推动光伏发电在工业领域、建筑领域、交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以及市政等多个不同领域实行规模化的应用运作, 以此推动光伏能在整个行业之中高质量得以发展进程加快向前推进实施。依据省所进行做出的部署安排这一实际情况来说, 还又进一步结合了温州市地方具体实际情况, 我委承担起牵头责任去起草了《温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 - 2028年)》, 现下正广泛地面向社会各界去公开征求相关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还同步去征求关于公平竞争影响方面的意见。倘若是存在相关的意见以及建议的话, 那么请在2026年9月14日之前, 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 反馈给我委。这里需要留意对应的电子邮箱地址。
附件, 是温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至2028年的征求意见稿, 其格式为docx。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三年行动方案, 关于温州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时间跨度为2026年至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使我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速度得以加快, 促使光伏发电在包括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和市政等在内的许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 达成光伏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依据我市实际状况, 从而制定出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遵循国家领导人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 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新型能源体系当作主要目标,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同等重要、陆上与海上光伏发展同等重要、源网协同与保障消纳同等重要、创新技术与示范应用同等重要的原则, 深入挖掘我市光伏发电资源潜力, 推动建筑屋顶光伏应安装尽安装以及集中式电站规模化建设, 着力提升光伏开发规模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智能化水平, 确保到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240万千瓦以上, 为全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1.推动陆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 向建设方向加速迈进。在精准契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基础条件之下, 将园地、闲置坑塘等资源予以最大化利用, 从而开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积极鼓励对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资源进行挖掘, 以此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大力支持借助垃圾填埋场、废弃矿山开发后所留存的土地资源, 来开发光伏项目, 进而达成光伏发电与生态修复的融合性发展。直至2028年时, 全市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量要在135万千瓦以上(其中包含海上光伏48万千瓦)。责任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电力局, 其中列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 下同, 并且以下所有情况均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加以落实。
2.进行海上光伏的试点以及规模化的推广工作, 将焦点聚集于海上风电场区、电厂确权温排水区那些已经开发了的海域, 以科学的方式开展海上光伏项目资源评估以及场址规划这份工作, 借助建设条件比较好的场址率先去推进试点示范的建设事宜, 后续的项目依据资源条件、电网接入消纳能力等诸多因素, 合理地确定开发的时序以及建设的规模, 直至2028年, 全市海上光伏新增装机要达到48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温州电力局)。
(二)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
1.促进“光伏 + 工业”的融合发展进程 , 新建的能用建筑屋顶装光伏的工业厂房光伏安装比例要达百分百 , 存量的能用建筑屋顶装光伏的工业厂房光伏安装比例需超九成 , 激励工业园区里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展建设或者进行光伏绿电直连 , 为低(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助力。到二零二八年 , 全市“光伏 + 工业”增添装机超五十五万千瓦。(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动“光伏 + 建筑”朝着融合发展的方向推进, 促使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宾馆、剧院、市场以及物流仓储设施这类建(构)筑物的屋顶光伏实现“应装尽装”, 充分运用城镇居民住宅、公寓楼、安置房、保障房等居住建筑来建设光伏, 在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时对光伏系统进行统筹布局, 加大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的推广力度, 推动自来水厂(净水池除外)、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装比例达到 90%以上。等且直至2028年时, 全市范围之内, “光伏 + 建筑”这一项目有着新增装机超过15万千瓦的情况出现。(此项目的)责任单位包含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用集团。

3.开展“光伏 + 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的推进工作, 推进农业设施(大棚)进行光伏加装, 强化高透光单晶硅组件以及碲化镉薄膜、钙钛矿等新一代高透光组件的应用, 推动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以及庭院、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委会、文化大礼堂等这些建筑屋顶构建光伏发电系统, 扶持户用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并集中汇流接入电网, 促使农村居民住宅屋顶总面积的光伏发电安装比例不低于 20%, 农村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的光伏发电安装比例不低于 40%。截至2028年, 全市范围之内, “光伏 + 农业(农村)”这一项目, 能够实现新增装机超过15万千瓦。此项目的责任归属单位包括,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推进“光伏 + 交通”的融合且实现发展, 合理地去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路域边坡、收费站以及隧道等这些空间资源, 依照铁路场站、铁路边坡和闲置用地的状况, 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布局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储能装置。合规地运用港口办公区、厂房、仓储等建筑屋顶以及引桥合围海域内的港池空间, 去建设光伏系统并在当地进行利用, 进而构建港口的清洁能源体系。促使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的光伏安装比例达到 100%, 鼓励“光伏 + 储能 + 充换电 + 检测”的一体化实现发展, 并且完善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在2028年时, 全市范围内, “光伏 + 交通”这一领域, 会有着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的情况。其责任单位包含,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建局, 市铁管中心, 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温州管理中心, 温州港集团, 市交发集团。
5.推动“光伏 + 公共机构”朝着融合方向加速发展, 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建筑物屋顶以及其停车棚等附属地点广泛推广分布式光伏应用, 以此满足照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等运行所产生的需求, 进而提升建筑可再生能源的替代比例, 促使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可利用屋顶安装面积的占比达到 60%及以上, 直至到了 2028 年, 全市范畴内“光伏 + 公共机构”新增装机量超过 10 万千瓦。(责任单位: 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三)拓展开发模式与综合利用
1.鼓励光伏开展绿电直连。支持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一般工商业光伏和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形式向用户专线供电。鼓励集中式光伏项目与周边负荷企业开展绿电直连,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光伏装机规模,支持光伏开展绿电直连助力零碳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进取地拓展投资开发的模式, 激励以县(市、区)作为单位, 去统筹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的资源, 依据“自愿而非强制、竞争并非垄断”的原则, 凭借市场化的方式, 挑选出优秀的开发主体进而确定下来, 有条理地推进整县光伏的规划以及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支持,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条件之下, 凭借村集体物业设施、厂房屋顶等作为股份投入, 参与到项目开发之中。市国资委带头进行统筹整合各个国有集团所归属的办公楼、场站、专业市场、公交枢纽场站等屋顶资源, 努力争取到2028年促使新增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支持进行统一的整村光伏规划, 支持开展整村光伏设计, 支持搞整村光伏建设, 支持推进整村光伏并网, 支持做好整村光伏运维, 从而去打造低(零)碳乡村样板, 要健全收益分配机制, 将资金使用管理予以规范, 借助专业化运营以及收益反哺, 达成共建、共享、共的去富。(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工业与能源集团)
3.加快实施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建设工作, 龙湾区综合统筹辖区内各类能够用以开发的屋顶资源, 着手开展相关推动工作, 精心制定整县推进试点建设整体方案, 严格比照试点建设具体要求细致梳理从而形成详尽项目清单, 全力打通开发流程里存在的棘手阻塞要点。泰顺县参考省级试点所设定的标准积极推进整县光伏建设事宜。及时全面归纳提炼试点建设进程当中涌现的良好经验以及优质模式, 塑造出具备可复制特性、可广泛推广价值的整县光伏开发温州路径, 进而带动全市整县光伏朝着规模化、高质量方向进行开发。(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龙湾区政府、泰顺县政府)。
4.促使光伏设备实现更新以及达成组件的综合利用, 支持存量的光伏电站去开展技术改造以及设备的更新动作, 就针对那运行年限比较长的, 还有转换效率偏低的光伏发电项目, 实施组件替换、逆变器升级以及支架加固等一系列系统性的改造行为, 从而去提升发电效能以及安全运行水平。支持符合一些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某个项目去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动光伏组件的综合利用工作, 提高光伏组件的易拆解、易利用的水准, 提升组件零部件里面再生材料的使用比例。(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四)保障高效消纳与源网协同
使电网对于分布式光伏的承载、调控以及互动能力得到提升, 以此保障达成可靠接入和高效利用。着手开展以县域作为单位按季度施行的配电网承载能力评估, 之后将结果予以公布, 借此引导分布式光伏于电力需求较大、系统承载力较强的区域率先进行开发。大力增加配电网智能化改造以及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 从而保证电网与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够协同发展。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并网之际要同步达成“可观、可测、可控、可调”, 存量项目要逐步完成“四可”改造。深入研究用以促进分布式光伏参与调节的补偿机制。展开科学的储能发展规模评估工作, 积极鼓励储能同光伏进行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光伏实现高效消纳。(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温州电力局)
(五)加强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提升钙钛矿以及叠层电池、TOPCon、异质结还有高效有机光伏材料、超薄薄膜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程度, 加大建筑光伏一体化即BIPV的推广力度, 加速光伏幕墙、光伏瓦、光伏遮阳构件等建筑光伏融合产品的开发以及应用进程。推动海上光伏技术装备的创新发展, 促使适应海洋盐雾环境的高效组件、智能化逆变器与箱变、抗恶劣海况新型支架及基础、海上光伏专用施工船舶、智能化监测和运维系统等重大技术的攻关以及新型装备的研发。加强适配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逆变器以及光储一体化控制器等等核心装备来使得高效应用能够得以推进, 进而提升智能光伏系统实现高效感知而且精准诊断并智能运维以及自适应调控的能力, 以此提升光伏发电对于电网的友好性。激励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和光伏电站和组件综合利用企业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全力推动光伏组件绿色设计、精细化拆解、组分高效提取等一体化布局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温州电力局)。
(六)规范项目建设与质量监管
针对集中式光伏项目, 要开展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 由电网企业针对列入计划的项目, 实施并网保障措施;光伏项目的参建单位,应当满足国家以及省相应的资质要求, 其产品质量必须要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电网企业需要明确并网服务的流程和技术标准, 及时受理并网申请, 认真做好并网验收工作。对于质量不符合规范、设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情况, 电网企业不会给予并网发电的许可(,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温州电力局)。
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分级调度机制, 依据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进机制的要求, 针对光伏发电三年行动开展分级调度攻坚, 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时进行研究以便推动, 市发展改革委每半个月予以调度, 市相关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去推进并落实。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的情况构建分级调度攻坚机制, 市县联手进行攻坚以此落实。
(二)把考核通报机制给予确立, 新增加出来的光伏装机必须将这份重要意义纳入“双碳”整体考核体系之中, 针对考核评分标准予以精细化处理, 把面向全市范围之内的光伏发电高质量在三年时间里面顺利发展的行动, 用明晰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以及责任清单形式显现出来, 在每个月的时间节点上针对进展具体情况进行通报呈现, 对于进度落在了后面的单位, 深度去展开症结剖析, 及时做好提示预警工作, 开展具有严格引导功能性质的服务项目业务, 采取共同协作力量推进落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之行动。
(三)构建要素协同保障机制, 其中, 发改部门需优化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服务, 简化备案流程, 并且压缩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执行“即报即备、随到随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光伏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电力部门要提前开展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研究, 还要优化并网验收流程, 以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快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