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通知 , 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同时也发布通告 , 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 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作出要求, 各地需发挥作用, 让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其中, 形成以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作为支撑的三级回收体系效果, 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锂电池生产企业等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展开合作, 依照工作实际情况, 借助共建或者委托建设的方式, 去开展锂电池暂存点以及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作。
《通知》明令, 激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凭借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引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整锂电池回收、贮存等关键步骤, 强化与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协作交际, 妥善得以达成锂电池规范综合利用之举。强化中转站、分拣中心跟综合利用企业的对接联系, 鼓舞中转站、分拣中心出于再生资源开展分级分质运用, 增进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水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省份, 以及自治区, 包含直辖市, 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其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以及供销合作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规定的要求来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去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所具有的作用, 以此推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锂电池)能够规范并且高效地进行回收利用, 现在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
各地需发挥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样经营主体参与的, 以回收点为支撑的作用, 发挥中转站为支撑的作用, 发挥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作用, 构成三级其回收体系, 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合作, 引导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来合作,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之情形, 通过共建方式展开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的建程与运营工作, 通过委托建设方式开展同一系列相关事务。
激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凭借当下已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引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使锂电池回收、贮存这般的关键环节得以规范,加大与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力度, 抓好锂电池规范的综合利用工作。强化中转站、分拣中心跟综合利用企业的对接事宜, 鼓舞中转站、分拣中心针对再生资源实施分级分质利用举措, 提高再生材料高值化利用水准。
二、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
各个地方, 要促使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也就常说的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 这一类属于供销合作社体系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来展现其作用, 进而合理地去规划布局那锂电池回收利用的骨干网络, 以此提升相关资源的归集能力。一方面, 要鼓励基层的供销合作社去整合那些闲置的土地、厂房等各类资源, 来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另一方面, 要支持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去部署建设分拣中心以及综合利用项目, 还要针对现有的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拆解基地实施升级改造, 从而提升锂电池回收利用的能力。鼓舞中国再生资源集团这般的龙头企业, 于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生产跟销售汇聚的区域, 像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 去扩展锂电池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样式。

为各类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服务网点的对接提供鼓励, 促使其开展“换新 + 回收”业务, 还鼓励各类回收企业去推广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 + 回收”等灵活多样的收运模式, 以此来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回收需求。
三、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
鼓舞各地施展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功用, 引领相关参与主体借由平台上传锂电池的来源, 以及数量、去向等方面的信息, 运用数字化技术把锂电池在回收环节、运输环节、处理环节各阶段的信息精确记录并且做好衔接, 推动锂电池流向规范的渠道。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有关要求去做, 各级供销合作社也要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来办, 双方都要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于回收网络、技术、资源整合等方面所具备的优势, 以此推动完善本地区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进而探索出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若隶属于供销合作社, 应积极投身于, 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具体工作, 也就是去进行制定, 并且还要开展, 标准的宣贯培训以及推广应用。与此同时, 各类经营服务体, 之中包括了供销合作社, 需加大力度, 对锂电池规范回收再加上安全处理这两方面, 展开宣传工作, 以此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 进而引导消费者, 规范地去完成锂电池的移交。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对接机制, 明确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工作联系人, 明确其联系方式, 加强日常对接, 加强定期沟通, 及时会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定期通报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交流经验做法。供销合作社也要建立对接机制, 明确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工作联系人, 明确其联系方式, 加强日常对接, 加强定期沟通, 及时会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定期通报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交流经验做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定期调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共建情况, 调度相关工作动态。
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进行政策解析, 这一通知旨在强化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构建!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共同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的文件 , 对此简称为《通知》。为了更利于理解以及落实该《通知》 , 现就其中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对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中提出的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严格贯彻实施, 来完成完善。所谓完善该项, 指的是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也就是以下简称为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在前期阶段, 指导各地依据《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以及其《〈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实施细则》, 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 构建起可实现获得、方便使用、具备安全保障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目前为止, 全国一共建设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暂存点以及回收服务网点五千多个, 这些网点覆盖了大概60%的县级行政区域, 基本上达成了锂电池电动自行车重点销售省份全部覆盖。为了能够进一步去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络, 从而降低网点建设运营成本, 还要充分地整合并且用好现有的资源, 发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设的4万余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作用, 发挥600余个区域分拣中心的作用, 以及发挥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在制定进程当中, 主要着手开展以下这些工作: 其一, 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状况进行系统的调研梳理, 将焦点聚集于体系建设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多次安排组织有相干关系的研究机构、重点企业举行座谈, 充分地听取有关各个方面的意见, 进而研究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二, 以书面形式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的意见。首先, 开展对相关意见的研究吸纳行为, 接着, 针对《通知》内容实施修改完善动作。在将该行为与动作完成之后, 于2026年3月28日这一特定日期,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及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共同进行了《通知》的联合印发操作。
三、《通知》重点提出了哪些内容?
《通知》作出工作部署, 此部署从发挥现如今已存在的资源所具备作用的方面, 从强化占据领先地位起引导作用的方面, 从支持数字化监测的方面, 从做好协同保障的方面来进行。

(一)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
一, 提出要引导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 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协作, 共同构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网点, 或者是委托构建该回收网点, 并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工作, 及贮存工作。
其次宣称, 倡导有关方面, 也就是那个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还有回收站点这两者, 去跟那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相互开展合作之行径和操作方法, 致力于达到处理操作实现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达到规范综合利用之效果和目的。
(二)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作用
首个方面是, 对中再生这类龙头企业予以鼓励, 使其来规划布局锂电池回收利用网络, 将现有的分拣中心进行升级, 以及升级拆解基地, 进而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的能力。
一是引导供销渠道相关回收企业, 与电动自行车售点去对接, 二是推行“换新再回收”模式, 通过预约实现找上门的回收路, 三是基于互联网开拓新型高效可灵活变通的回收方式。
(三)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做好锂电池信息流向监测
激励中再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其作用, 引领相关参与主体借助该平台上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的信息, 推动锂电池能流向规范的渠道。
(四)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是提出, 各个地方要凭借供销合作社回收网络以及企业所具有的优势, 去完善地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推广具有可行性的经验, 强化宣传引导。
其次重点在于, 要构建起部门对接的机制, 使沟通的渠道得以顺畅, 让信息共享变得完备, 且时刻能够把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解决掉, 将积累的经验进行交流。
第三, 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打算跟供销合作总社联合起来, 按照一定的周期去调度体系共建以及工作落实的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