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6年第一批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8344,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为适应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新形势需求,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拟计划将国家能源集团有关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开展。
2.1.2招标范围:
1.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合成氨级配套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合成氨及配套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占地249亩。该项目由新能源提供绿电,以电力交易的形式,通过电解水制氢、空分制氮,绿色合成氨工艺技术制取绿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合成氨产能5万吨/年,具备13000标方/小时制氢能力,4200标方/小时制氮能。
2.国华投资东台海上风电海上风电场项目储能配套设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建设规模为10兆瓦/20兆瓦时,主要设备包括:储能系统(10兆瓦/20兆瓦时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双向变流器、升压变压器、就地监控系统)、配电系统、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等.该项目为海上风电配套储能。
3.国能国华曹妃甸4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国能国华曹妃甸4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拟安装48台8.34MW风力发电机,轮毂高度为160m。新建2座220kV升压站,西片区包含31台风机,所发电能通过 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2#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以1回220kV线路送至1#升压站;东片区包含17台风机,所发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汇集至1#升压站并升压至220kV。1#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将风电场所发电能送出至220kV方舟站。
4.国华投资秦皇岛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决算审计
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南侧海域,光伏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7.5千米,水深在6~14.5米之间,属于海上光伏项目。项目通过6回66千伏海底电缆登陆后转换为66千伏陆缆最终接入至新建陆上220千伏升压站,以1回220千伏线路送至国网拟建秦海光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
2.1.3 服务期
自审计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两份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和两份2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建设项目审计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须包括:竣工结、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1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和1个2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建设项目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合同内容须包括:竣工结、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含审计发现问题的报告正文和签字页的审计报告、项目信息系统的工时记录、项目验收单的人员名单、本人签字的工作底稿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内部任命无效);(3)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技术文件1.6服务人员要求,其中未提供或不满足标注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列前50(含)名。(2)投标人未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此次审计期间内的(国家要求不能同时进行的审计服务)服务。(3)在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期间内,审计工作应由项目经理带领相关审计人员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开展现场审计工作,现场审计人员自审计进点会召开起,原则上每季度进场审计一次,每次进驻现场审计人员数量应符合项目规模、进度等情况要求,现场累计审计时间不少于规定的最低现场工作量(人日)。(4)未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审计程序,但须在结决算审计过程中开展管理审计,并出具管理审计报告。以上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不接受其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投标,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单独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建设项目审计单位不得为同一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